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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中小学校(幼儿园)远程培训工作安排

作者:admin来源:本站原创发表日期:2014-09-01 13:30:46

 

各中小学校(幼儿园)远程培训工作安排
 
1、工作布置阶段(2014年5月30日-8月31
(1)2014年8月31日前各中小学校(幼儿园)召开工作会议,布置学年度培训工作。
(2)完善以校长为组长的学校继续教育工作领导小组职责,制订教师继续教育培训管理制度,建立校本研修计划和措施。各学校校长为本校培训第一责任人,并设立信息联络员1人(信息联络员名单、通讯方式报县(区)级培训机构)。
2、报名缴费、注册与技术培训阶段(2014年9月1日-10月15
(1)2014年9月16日组织本校教师按培训内容五类12项进行报名,培训名单、人数(含暂不具备上网条件的部分村小、教学点参训教师)以电子表格形式发给县级培训机构,并按时缴费。
(2)2014年9月30日组织本校教师开展网上学习操作培训。
(3)督促、指导上网学习教师的注册、选课(网上注册、选课时间,截止到2014年10月15日)。
3、课程学习及网络研修阶段(2014年10月16日—2015年1月15日)
(1)上网学习的教师于2014年10月16日正式进入学习阶段。首先,认真学习《网上课程学习指南》。其次,在网上辅导教师指导下,系统学习网上相关课程,在线学习总时间不少于20小时(新教师不少于40小时),辅导教师全程网上跟踪指导。第三,与本省特级教师、省级学科带头人网络交互学习、研修,并按要求完成作业、提交研修成果。第四,要积极参加网上讨论和交流,完成学习过程性考核指标任务(见《网上学习管理办法》。
(2)2014年10月26日前对暂不具备上网条件的教师发放学习材料和光盘。
(3)督促和检查本校参训教师的学习培训情况。
(4)按照本学年远程培训课程资源,开展校本培训。
4、考核阶段考核阶段(2015年3月1日-3月30日)
(1)2015年3月10日前对网上学习的教师采取过程性考核方式,综合成绩按照网上学习时间、作业情况、交流情况、研修情况按比例进行折算,网上自动评定最后成绩。
(2)2015年3月30日前对暂不具备上网条件的教师采取过程性考核,由培训机构和中小学校长对教师校本学习进行检查,对上网学习部分进行过程性考核,对光盘自学部分进行终结性考试,各占50%
(3)考核不合格者,其培训学时不予登入电子继续教育证书系统,不再组织补训。
(4)考试和考核的记分办法按《2014-2015学年度网上学习管理办法》和《2014-2015学年度暂不具备上网条件教师学习管理办法》执行。
5、成绩登记和证书审验阶段(2015年4月1日-30日)。
根据省中心下发的考核成绩单,将教师培训学时和考核或考试结果,分学年在《江西省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证书》(电子版)上进行登记,并与省人保厅《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证书》登记学时对接,成为教师评聘专业技术职务的前提条件。
6、督查、总结、评优阶段(2015年5月1日至2015年5月20日)。
        对本校全员远程培训进行自查,写出书面自查报告并上交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及培训机构。被评为先进的工作单位、优秀学员及优秀工作者,由省教育厅颁发奖牌和证书。对检查中发现的不按规定参加全员培训及达不到继续教育质量要求考核不合格的教师,进行通报批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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