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访问江西教师远程教育网

当前位置 > 首页 > 培训文件

省、市、县级培训机构工作职责

作者:admin来源:本站原创发表日期:2013-09-27 11:19:22

 

江西省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全员远程培训
各级培训机构工作职责 
 
一、省中小学教师远程培训中心
1、负责制定全省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远程培训的整体方案和教学计划。
2、负责全省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远程岗位培训的实施和日常管理。
3、负责组建“省级辅导教师团”,负责辅导教师的培训、管理和考核。
4、负责指导市县教育行政部门和培训机构以及各中小学校(幼儿园)实施全省中小学远程培训工作,督促各级培训机构按要求有序开展各项目培训。
5、负责准备各种培训材料,如学员学习材料、光盘、《培训手册》、《管理制度手册》、《学习手册》等。
6、负责组织地方课程资源的开发。
7、负责全省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远程培训考试(考核)的组织与实施。
8、负责全员远程培训教师考试成绩的下发。
9、负责全员远程培训教师的学习、考试、评价系统(综合评价)的正常运转。
10、协助省教育厅做好中小学(幼儿园)教师继续教育证书的验印及其他工作。
11、进行全省年度工作总结。
 
 
二、设区市远程培训机构
1、负责本设区市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远程岗位培训的组织、实施。
2、协助“省远程中心”做好远程培训课程学习的辅导及管理工作。
3、在“省远程中心”和设区市教育局的指导下,组建市级辅导教师团,做好学习教师的各项培训工作,包括上门辅导、光盘学习、校本研修、定期组织集中上网学习、成绩综合评定等。
4、负责对市级辅导教师工作的评估、考核和管理。
5、协助设区市教育局做好本设区市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远程培训的考试工作。
6、协助设区市教育局进行中小学(幼儿园)教师继续教育证书的验印。
7、进行年度工作总结。
三、县(市、区)培训机构
1、负责本县(市、区)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远程岗位培训的组织、实施。
2、协助“省远程中心”和设区市培训机构做好网上学习的辅导及管理工作。
3、在“省远程中心”和市县教育局的指导下,组建县级辅导教师团,认真做好本县(市、区)学习教师的各项培训工作包括上门辅导、光盘学习、校本研修、定期组织集中上网学习、成绩综合评定等。
4、负责对县(市、区)级辅导教师工作的评估、考核和管理。
5、协助县(市、区)教育局做好本县(市、区)中小学教师远程培训的考试工作,包括网上考试和纸笔考试以及阅卷评分等。
6、协助县(市、区)教育局进行中小学(幼儿园)教师继续教育证书的审验。
7、进行年度工作总结。
 
 
 

联系我们 |

江西省教育厅 江西省中小学教师远程培训中心 版权所有
京ICP备12024815号/京ICP证120554号/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7184